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人文学院开展《大学语文》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探讨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12-10浏览次数:0


12月9日下午,人文学院语美教研部在东区主教学楼二楼备课中心举办教研室活动,就《大学语文》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进行探讨。

会上,老师们对课程现有考核方式进行了分析,提出考核评价应该结合课程不同特点,将平时成绩以项目方式明确化、具体化,使考核评价具有更强的操作性,更好发挥评价在学生学业学习过程中的正向影响力,并提出以下改革建议:

一是加强平时考核在总成绩中的权重,将重视过程性评价落到实处。打破平时成绩占20%,考试成绩占80%的常态化,实行“三七”或“四六”的结构分数评价,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,将考核贯穿于课程教学的全过程。在考核评价中,将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纳入考核评价范围,使平时成绩占比扩大,在考核学生智力的同时,也考核学生学习态度等非智力因素,将激发学生持久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,更符合语文学习规律。

二是将平时成绩具体分解为与语文学习过程有关的项目。突出评价促进学生语文能力发展的功能,突出评价关注学生个性,发现发展学生潜能的作用。通过考核评价具体项目的设定和要求,引导学生学习方向,明确学习方法,使评价既关注学生在语文课堂上的表现,更将大学生活中诸多与语文相关的内容纳入其中,促进学生养成语文学习的良好习惯。让学生语文学习变得有章可循,有手可抓,有方向可走。

三是注重考试的革新,完善考核评价方式。客观性试题要紧扣课本,保护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;.主观性试题除教材内容处,重在考核学生联系实际;考试答案的制定充分体现语文课程多元化、开放性特点;试题形式可创新自拟。

此次教研室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大学语文课程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。

(撰稿:谷荣摄影:刘凌飞审核:郝跃宁)